2021/3/30

志光能源9.38億元售予大亞 有望挹注大同今年獲利

大同公司董事會通過出售旗下100%子公司志光能源予大亞電纜子公司大亞綠能科技,與大亞綠能科技舉行締約儀式,交易金額約新台幣9.38億元。 大同公司董事長盧明光與大亞電纜暨大亞綠能科技董事長沈尚弘今天完成志光能源股權出售協議書簽署,大同正式將台南三股子段漁電共生案場交棒給大亞綠能科技,並預計在完成公平交易委員會之結合申報後進行交割,預估將可挹注大同今年獲利。 大同說明,志光能源案原為大同與台鹽綠能公司共同開發,未來將由大亞綠能科技主導案場建置作業,大同提供升壓站設備,台鹽綠能公司參與升壓站工程,大同永旭及聚恆科技共同提供維運服務。 盧明光表示,整合集團堅實的機電系統專業,持續發展太陽能,集團以接持有100百萬瓦(MW)展現長期投入綠能產業的承諾,將企業的核心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一併落實。 大同解釋,為積極落實非核家園並兼顧綠能環保,自10多年前即著手發展太陽能,從上游製造到下游電站均有策略性規劃。 近年因應政府規劃2025年太陽光電20GW設置目標,加速電站布局,累計集團太陽能電廠總取案量超過500MW,建置實績超過160MW,其中100MW由大同持有,餘下案場則依型態由集團旗下特殊目的公司(SPV)持有,再按建置進度尋找商業夥伴合作,以滾動式經營的策略提前實現獲利,再用以持續擴大太陽能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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